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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基本資料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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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BSD160/80-4/8礦用隔爆型雙速三相異步電動機 YBSD160/80-4/8礦用隔爆型雙速三相異步電動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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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爆電機著火
防爆電機運行中起火是應緊急停用,并隔絕其電源,使用1211、CCI4、CO2滅火器滅火,必要時通知消防人員配合。
十、下列情況應緊急停用防爆電機
1.發現危急人身、設備事故時。
2.防爆電機所帶動的機械損壞至危險程度,不能繼續運行時。
3.防爆電機或其起動調節裝置起火。
4.防爆電機發生強烈振動時。
緊急遮斷防爆電機后,應立即匯報單元長、值長、即使是重要的廠用防爆電機,在遇到上述情況時同樣應停止其運行。但在下列情況下,則可起動備用防爆電機,然后停用。
(1)防爆電機有不正常聲音或絕緣燒焦氣味時。
(2)防爆電機內或其起動調節裝置出現火花及冒煙。
(3)防爆電機的電流超過正常運行值時。
(4)防爆電機出現不正常振動時。(超過標準)
(5)防爆電機軸承溫度超過允許值時。
電流表指示上升或降至零
此種情況可能為兩相運行(缺相運行),缺相運行的防爆電機,由于不能及時被發現,極有可能燒壞電機,若發現則應立即停機處理。
八、防爆電機發熱
運行中的防爆電機如發現本體溫度顯著上升,且電流增大時,值班人員應迅速查找原因并進行處理。
1.檢查所帶動機械部分有無故障,是否有摩擦或卡住現象,如為機械部分的原因,應迅速起動備用防爆電機,停用故障防爆電機。
2.檢查機械負荷是否增大,如數負荷增大,設法減少負荷,并查明負荷增大的原因。
